突然想起高三那年偷物理试卷的晚自习,我们几个人蹲在实验室窗台下发抖的样子。李渔的手电筒光扫过杨夕涨红的脸,那一刻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叫青春——不是非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,而是明明怕得要死还要陪朋友犯傻的冲动。
花彪骑着二八大杠载着杨夕穿过梧桐树荫的那个下午,蝉鸣声好像要穿透整个夏天。我记得车轮碾过落叶的脆响,记得后座上女孩飞扬的裙摆,更记得那种明明心里炸成烟花还要假装镇定的心情。十八岁的喜欢就是这样吧,想说又不敢说,藏在每一天的互怼里,藏在每一道数学题的讲解里。
最后候车室那场戏,我写的时候哭湿了三张纸巾。他们互相推着说“你快走”,却又偷偷把车票塞进对方口袋。青春散场时原来是这样,没有撕心裂肺的告别,只有欲言又止的转身。现在偶尔还会想,要是当年我们也能像他们一样,把没说出口的话都好好说完,现在会不会少些遗憾?
这些年写过不少青春故事,但唯独这个故事里藏着我最真实的十八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