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剧看得我直拍大腿!我就是那个被街坊四邻说“没出息”的小子,整天在老爹的破茶馆里混日子。说实话,谁不想出人头地啊?可咱一没背景二没本事,除了耍点小聪明真没别的招。直到遇见那个从省城来的姑娘,我才发现原来生活还能这么过。
她教我认字读书,带我见识外面的世界。可就在我觉得要走上正道的时候,老爹的茶馆被人盯上了。那些地痞流氓天天来捣乱,我这才明白,光会读书没用,该出手时就得出手。于是我带着街坊兄弟们组成自卫队,跟他们干上了!
最让我感动的是,平时那些说我“没出息”的邻居们,关键时刻都站出来帮我。我们一群普通人拧成一股绳,居然真把那些恶霸赶跑了。现在想想,所谓的“混世”不是胡作非为,而是该硬气的时候绝不怂包。江湖不是打打杀杀,是人情世故,是守护该守护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