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吧,我是李长寿。对,就是《人间最得意》里那个被你们笑称“苟王”的家伙。说实话,“最得意”这名头听着挺唬人,但你们真以为我乐意掺和这些破事?
我啊,就想安安稳稳猫在小山头,炼丹、画符,琢磨点保命的小玩意儿。外头打生打死?关我屁事!多活一天是一天,这就是我的人生信条。怂?我怂得理直气壮!那些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,有几个真活明白了?命都没了,还谈什么得意?我躲,我藏,我算计,那是因为我知道这人间的水有多深、多浑。一步踏错,万劫不复,谁替我收尸?
可这贼老天,还有那帮不省心的,偏不让我清净。莫名其妙就被卷进去。看着那些弱小无辜的在我眼前遭殃,听着那些绝望的哭嚎…心里那点自以为是的“苟道”就开始硌得慌。烦!真烦!躲了半辈子,最后还是得站出来。挥剑的时候,手都在抖——不是怕死,是怕这手一染血,就再也回不去我那清净的小窝了。但没办法,有些事,躲不过就是躲不过。
你说我最后成了英雄?呵,扯淡。不过是没得选了,硬着头皮上罢了。我依然怕死,怕得要命,每次出剑都想着怎么才能全身而退。但这人间啊,有时候真由不得你只想着自己。护着点想护的,算计着别把自己搭进去,在夹缝里挣扎着喘口气…大概,这就是我的“得意”?一身破烂道袍,剑穗上还压着几枚保命的铜钱,看着一地狼藉,心里骂骂咧咧:这他娘的破人间,真累。但…好像,也没那么糟?原来人间要这样活着,才值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