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《灭罪》里那个叫江阳的警察,我至今记得第一颗子弹擦过耳边的灼热。他们都说我破获了本市最大的地下钱庄案,掀翻了盘踞二十年的黑网。可没人知道,当卧底的三年七个月里,我每天醒来第一件事是摸枕头下的枪——不是怕死,是怕自己某天醒来,会对着警徽扣扳机。
警服像浸透汗水的裹尸布。我穿着它给毒贩点烟,笑着看他们往孩子书包里塞白粉。老张临死前攥着我胳膊,血泡在他喉咙里咕噜作响。后来我在庆功宴上切开烤乳猪,油脂裂开的纹路和他脖颈刀口一模一样。洗手间吐了三次,吐出来的全是血锈味。
最疯的时候,我甚至分不清自己是人是鬼。刀疤刘递来掺了料的烟,我接得比真警察还自然。直到在监控里看见女儿校服裙角掠过街角——而刀疤的马仔正蹲在校门口吃冰棍。那晚我攥着警徽在巷子里蹲到天亮,掌心被金属棱角烙出红印。天亮时黑老大拍着我肩膀说"兄弟讲义气",我闻着他古龙水混着血腥气的味道,突然想起警校毕业那天,礼堂飘着的也是这种消毒水味。
结案那天记者追问我怎么坚持下来的。我盯着镜头没说话。难道告诉他们,每次交火前我都把警号贴肉藏在心口?弹片擦过肋骨时,烫伤的皮肤提醒我里面裹着什么。这身皮早被腌入味儿了,黑道闻得出我骨子里的警察臭,白道看得见我毛孔渗出的黑。现在结案报告在档案室积灰,我抽屉最底层还压着刀疤刘的鳄鱼皮钱包——里面夹着他智障女儿画的向日葵。结案?这世上的罪啊,灭不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