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《多梦季节》的时候,我总想起自己十六岁那年,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日记的日子。这个故事说的就是那种拧巴又鲜活的青春——宋晓阳在潮湿的南方小镇里,每天踩着自行车穿过青石板路,书包里装着没及格的数学卷子和偷偷买的摇滚磁带。她总觉得自己像个被困在玻璃罐里的蝴蝶,既想冲破什么,又不知道究竟要飞向哪里。
我最用心写的是她和父亲那条线。那个总在修收音机的父亲,嘴上说着“女孩子要安稳”,却会在深夜悄悄在她书包里塞两个橘子。这种笨拙的关爱,就像我们每个人记忆里都有的那种中国式父爱,从不说破,却藕断丝连地牵着你。
写到后半段,宋晓阳站在高考志愿表前发呆时,我笔尖停了好几次。她最终选择留在省内读师范,不是妥协,而是一种清醒的成长——梦想不一定要去远方才能实现。最后一个镜头是她站在教室窗前,看着雨中的香樟树微笑。那一刻我明白了,所谓成长,不过是学会与平凡的自己和解。这部剧,说到底是我写给青春的一封情书,也是与年少自己的和解。